各系(部):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开始排课,请各系根据现有教师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发展需要,推荐大一、大二任课教师名单。
一、课程内容与课时安排
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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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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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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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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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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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意识培养
(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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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与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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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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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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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学生
(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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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与就业方向(分专业的专题讲座不含在课程学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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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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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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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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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生涯发展
(1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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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涯发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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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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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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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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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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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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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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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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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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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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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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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学生
(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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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素质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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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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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业教育
(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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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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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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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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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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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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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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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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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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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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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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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求职择业指导
(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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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势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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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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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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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学生
(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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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的分析与选择(分专业的专题讲座不含在课程学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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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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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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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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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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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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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心理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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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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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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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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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适应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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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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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任课条件
按照教务处要求,任课教师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1、具备教师资格证;2、具备中级职称或者硕士学位。原则上大一课程由专业长担任,大二课程由系部就业指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担任,也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此外,具有职业指导师资格认证的老师、往年有该门课程授课经验的老师优先选聘。
请各系(部)教学秘书于6月18日(本周三)下班前,将任课教师选聘意见(样表见附件)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需要加盖系部公章。如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由教研室统一安排选聘任课教师。
附件:《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任课教师选聘建议
附件下载.rar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