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任课教师:
今年四月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对我院的就业创业课程标准及教学大纲做了全面修订,并增设本科课程: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本科)。
自2016级之后,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更名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专科)》,36学时,分别在第一学期(12学时)、第三学期(12学时)和第四学期(12学时)开设。
2015级和2014级专科学生的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仍执行原来的课程标准及教学大纲,课程24学时,分别在第一学期(8学时)、第三学期(8学时)和第五学期(8学时)开设。
2016级本科学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课程32学时,分别在第四学期、第六学期和第七学期开设。
附件:
1-1原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专科)课程标准
1-2原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专科)教学大纲
2-1新 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专科)课程标准
2-2新 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专科)教学大纲
3-1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本科)课程标准(征求意见)
3-2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本科)教学大纲(征求意见)
附件下载
招生与就业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