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毕业生:
为了方便大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提升学校就业服务质量,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社厅)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2020年12月31日前签约中央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省外单位的毕业生,须将就业协议书(两联)、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约证明(如有违约)等材料提交到学生工作处,由学校前往人社厅统一办理。
二、签约河北省内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县级单位的毕业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第二联)、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约证明(如有违约)等材料,在2020年7月1日后到签约单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无需前往人社厅办理。例如某毕业生原单位为石家庄四药集团,现单位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该毕业生须携带新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石家庄四药集团解约证明、前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三、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的毕业生,须将就业协议书(两联)、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约证明(如有违约)等材料提交到学生工作处,由学校前往人社厅统一办理。
四、考取河北省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须将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约证明(如有违约)等材料提交到就业单位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到人社厅办理。
五、放弃升学的毕业生,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升学院校退学证明或未录取证明、入学通知书、个人申请提交到学生工作处,由学校前往人社厅统一办理报到证,逾期不再受理。
六、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及办理工资、编制、保险等的重要凭据,请务必慎重保管。如有遗失,需电话联系人社厅办理挂失手续,联系电话:0311-88616771,遗失补发的就业报到证不能再改派调整。
七、严禁将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办理离校手续等事宜与毕业生是否就业挂钩,坚决杜绝强迫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书、填写虚假灵活就业登记表等现象。
咨询举报电话:0335-7523111。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
河北省各地毕业生调配部门联系方式